第94章 好奇怪的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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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浩宇沒想到祝琴芳這次的來信會這麽多,把信封撐得鼓鼓的。
迫不及待地撕開信封,王浩宇一目十行地大致翻了一下,然後躺上床,捧著信,逐字逐句再慢慢看。
王浩宇把信倒出來的時候,順序已經變了,所以王浩宇一開始看得有點莫名其妙,到後來才看懂了,又按時間順序理了,重新看了一遍。
本來有滿腔的話要說,想要開導她,想要做她的依靠,感謝她的信任,要做她的最最知心的朋友,對祝琴芳滿滿的關懷和疼愛。
可看到最後一封信的時候,王浩宇笑了,果然,那個明媚開朗的女孩又回來了。
這才是自己最最喜歡的。
那個充滿陰霾的日子就讓它遠離吧,從此我要你一直生活在陽光中。
記得,任何時候,不管遇到什麽事,都要好好地,畢竟,你還有一個我。
王浩宇立刻就給祝琴芳開始寫回信了。
“餵餵,你在幹什麽?怎麽還把蚊帳放下來了?你躲在裏面幹什麽?我告訴你,你奶奶又來了,我剛在門口看到她,特意快步回來給你發布通知的。”王浩宇的舍友一把扯開了王浩宇的蚊帳。
王浩宇連忙把攤了一床的信紙收起來:“謝謝你。”
現在整個宿舍都知道了,王浩宇的奶奶把王浩宇當成沒斷奶的孩子一樣,還特意到江州市買了一處房子,為的就是周末能給王浩宇做飯補充營養。
把王浩宇搞得怨天恨地,可卻讓宿舍裏的舍友跟著沾光,他們倒是求之不得。
“小宇,放學了,怎麽不自己過去?非得讓我來請啊?”王浩宇的奶奶知道孫子老是喜歡找借口推諉,每次都掐好時間過來,王浩宇哭笑不得,幾分鐘的自由都沒有。
跟奶奶是沒道理可講的,王浩宇能夠爭取到不去省城,已經是奶奶最大的讓步了。
所以王浩宇乖乖地收拾書包,跟著奶奶去校外的房子裏。
王奶奶看他把一封鼓鼓的信塞進書包裏,心下納悶,誰寫的信這麽鼓?
趙秀蘭知道兒媳、兒子只會在固定時候打電話與孫子聯系,很少寫信,更不會寫這麽長的信。還說功課緊張,小小年紀,有什麽好寒暄的,寫這麽多字,可以背熟多少課文了。
王浩宇知道拗不過奶奶後,表現得特乖巧,每到周末就開心地陪奶奶吃飯,挑她喜歡的話說,本意就是討奶奶歡心了,讓她放松對自己的管束。
誰知趙秀蘭倒覺得自己的付出有了回報,現在孫子多開心啊!更加堅定了她陪讀的決心。
王浩宇現在已經高二了,他們這個班比較特殊,要是競賽成績好的話,一部分可以只上兩年高中,直接進入大學,成績一般的話,就上滿三年高中,與正常的高三學生一起參加高考。
王浩宇這幾次的競賽成績都不錯,要是能一直這麽保持下去的話,說不定他高二讀完,就可以上大學了。
現在高二第一學期已經過半,中考過後,又會進入封閉訓練,那所以王浩宇奶奶算算能夠陪讀的日子並不多,所以越發要抓住每一次機會。
只是苦了王浩宇。
吃完飯,王浩宇去洗臉,趙秀蘭連忙去翻他的書包,剛找到他的那封信,王浩宇就回來了。
“奶奶,你翻我書包幹嗎?”王浩宇連忙從她手裏把信搶過去。
可以順著奶奶的話說,可以看他的臉色行事,但是原則問題要堅持,她怎麽可以看自己的信呢?
“我幫你整理書包呢。”趙秀蘭什麽人?她才不會有任何尷尬呢,炮火連天中走出來的,面對敵人嚴刑酷打都不低頭的人,孫子的一番責怪能讓她感覺歉意?那是不可能的。
“謝謝你,我自己來。”王浩宇連忙提著書包進房間,“我看書了,你自己睡。”
趙秀蘭雖然還沒來得及看信的內容,但是她看到了信的落款,又是那個工業學校的女孩。
好啊,沒想到他們見面不成,還是一直保持聯系呢,竟然鴻雁傳書。
祝琴芳與王浩宇沒有了見面的機會,但一周一次的通信倒是很準時,祝琴芳知道王浩宇的來信時間很有規律,當然她自己的回信時間也很有規律,因為這樣就可以在第一時間收到信,在別的時間不用浪費時間去等待。
昨天剛收到了王浩宇的信,這會兒信還在書包裏呢,所以第二節課同學們去信件收發室的時候,她揮揮手:“我這段時間沒有信。”
可第三節課開始的時候,苗青手裏拿著一封信在她面前揮了揮:“是誰說沒有信的?這是誰的?”
啊?祝琴芳不相信,苗青就給她看了收件人,果然是自己的大名不錯。
“拿來吧!”祝琴芳笑著伸出手,“謝謝你了,好姐姐。”
“看在你叫了一聲姐姐的份上,這次就把信給你,下次再這樣的話,就罰你把信跟我一起分享。”自從上次她們偷看了祝琴芳給王浩宇的信後,王浩宇就已經不是個秘密。
以前的道聽途說有各種版本,終於塵埃落定。
現在只要王浩宇的信一來,大家就要拿祝琴芳尋開心好一陣子。
分享他的信是不可能的,但玩笑還是要開的。
“看了你們要失望的,真的沒有什麽特別的內容,我們談的都是雞毛蒜皮的小事。”祝琴芳一邊說,一邊帶著好奇地拆開了信,畢竟昨天才收到一封,今天怎麽又有了呢?難不成他又要進入緊急集訓了?
“祝琴芳:您好!...”
怎麽如此嚴肅?
祝琴芳咋一看開頭,就感覺味道不對,自己和王浩宇剛開始通信的時候,還有點拘謹、正式。現在都是很隨意了,怎麽還“您好”,這不大符合他的作風啊!
而且,王浩宇寫信,一開始喜歡稱自己為祝同學,後來就是“小祝”,從沒這麽連名帶姓地。
好奇怪啊,這不符合他的一貫作風啊!
祝琴芳又看了看信封,竟然是部隊的,當然也不排除他隨手拿了爺爺的東西,只是,這筆跡,有點太刻意了,沒有以前的那樣自如瀟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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迫不及待地撕開信封,王浩宇一目十行地大致翻了一下,然後躺上床,捧著信,逐字逐句再慢慢看。
王浩宇把信倒出來的時候,順序已經變了,所以王浩宇一開始看得有點莫名其妙,到後來才看懂了,又按時間順序理了,重新看了一遍。
本來有滿腔的話要說,想要開導她,想要做她的依靠,感謝她的信任,要做她的最最知心的朋友,對祝琴芳滿滿的關懷和疼愛。
可看到最後一封信的時候,王浩宇笑了,果然,那個明媚開朗的女孩又回來了。
這才是自己最最喜歡的。
那個充滿陰霾的日子就讓它遠離吧,從此我要你一直生活在陽光中。
記得,任何時候,不管遇到什麽事,都要好好地,畢竟,你還有一個我。
王浩宇立刻就給祝琴芳開始寫回信了。
“餵餵,你在幹什麽?怎麽還把蚊帳放下來了?你躲在裏面幹什麽?我告訴你,你奶奶又來了,我剛在門口看到她,特意快步回來給你發布通知的。”王浩宇的舍友一把扯開了王浩宇的蚊帳。
王浩宇連忙把攤了一床的信紙收起來:“謝謝你。”
現在整個宿舍都知道了,王浩宇的奶奶把王浩宇當成沒斷奶的孩子一樣,還特意到江州市買了一處房子,為的就是周末能給王浩宇做飯補充營養。
把王浩宇搞得怨天恨地,可卻讓宿舍裏的舍友跟著沾光,他們倒是求之不得。
“小宇,放學了,怎麽不自己過去?非得讓我來請啊?”王浩宇的奶奶知道孫子老是喜歡找借口推諉,每次都掐好時間過來,王浩宇哭笑不得,幾分鐘的自由都沒有。
跟奶奶是沒道理可講的,王浩宇能夠爭取到不去省城,已經是奶奶最大的讓步了。
所以王浩宇乖乖地收拾書包,跟著奶奶去校外的房子裏。
王奶奶看他把一封鼓鼓的信塞進書包裏,心下納悶,誰寫的信這麽鼓?
趙秀蘭知道兒媳、兒子只會在固定時候打電話與孫子聯系,很少寫信,更不會寫這麽長的信。還說功課緊張,小小年紀,有什麽好寒暄的,寫這麽多字,可以背熟多少課文了。
王浩宇知道拗不過奶奶後,表現得特乖巧,每到周末就開心地陪奶奶吃飯,挑她喜歡的話說,本意就是討奶奶歡心了,讓她放松對自己的管束。
誰知趙秀蘭倒覺得自己的付出有了回報,現在孫子多開心啊!更加堅定了她陪讀的決心。
王浩宇現在已經高二了,他們這個班比較特殊,要是競賽成績好的話,一部分可以只上兩年高中,直接進入大學,成績一般的話,就上滿三年高中,與正常的高三學生一起參加高考。
王浩宇這幾次的競賽成績都不錯,要是能一直這麽保持下去的話,說不定他高二讀完,就可以上大學了。
現在高二第一學期已經過半,中考過後,又會進入封閉訓練,那所以王浩宇奶奶算算能夠陪讀的日子並不多,所以越發要抓住每一次機會。
只是苦了王浩宇。
吃完飯,王浩宇去洗臉,趙秀蘭連忙去翻他的書包,剛找到他的那封信,王浩宇就回來了。
“奶奶,你翻我書包幹嗎?”王浩宇連忙從她手裏把信搶過去。
可以順著奶奶的話說,可以看他的臉色行事,但是原則問題要堅持,她怎麽可以看自己的信呢?
“我幫你整理書包呢。”趙秀蘭什麽人?她才不會有任何尷尬呢,炮火連天中走出來的,面對敵人嚴刑酷打都不低頭的人,孫子的一番責怪能讓她感覺歉意?那是不可能的。
“謝謝你,我自己來。”王浩宇連忙提著書包進房間,“我看書了,你自己睡。”
趙秀蘭雖然還沒來得及看信的內容,但是她看到了信的落款,又是那個工業學校的女孩。
好啊,沒想到他們見面不成,還是一直保持聯系呢,竟然鴻雁傳書。
祝琴芳與王浩宇沒有了見面的機會,但一周一次的通信倒是很準時,祝琴芳知道王浩宇的來信時間很有規律,當然她自己的回信時間也很有規律,因為這樣就可以在第一時間收到信,在別的時間不用浪費時間去等待。
昨天剛收到了王浩宇的信,這會兒信還在書包裏呢,所以第二節課同學們去信件收發室的時候,她揮揮手:“我這段時間沒有信。”
可第三節課開始的時候,苗青手裏拿著一封信在她面前揮了揮:“是誰說沒有信的?這是誰的?”
啊?祝琴芳不相信,苗青就給她看了收件人,果然是自己的大名不錯。
“拿來吧!”祝琴芳笑著伸出手,“謝謝你了,好姐姐。”
“看在你叫了一聲姐姐的份上,這次就把信給你,下次再這樣的話,就罰你把信跟我一起分享。”自從上次她們偷看了祝琴芳給王浩宇的信後,王浩宇就已經不是個秘密。
以前的道聽途說有各種版本,終於塵埃落定。
現在只要王浩宇的信一來,大家就要拿祝琴芳尋開心好一陣子。
分享他的信是不可能的,但玩笑還是要開的。
“看了你們要失望的,真的沒有什麽特別的內容,我們談的都是雞毛蒜皮的小事。”祝琴芳一邊說,一邊帶著好奇地拆開了信,畢竟昨天才收到一封,今天怎麽又有了呢?難不成他又要進入緊急集訓了?
“祝琴芳:您好!...”
怎麽如此嚴肅?
祝琴芳咋一看開頭,就感覺味道不對,自己和王浩宇剛開始通信的時候,還有點拘謹、正式。現在都是很隨意了,怎麽還“您好”,這不大符合他的作風啊!
而且,王浩宇寫信,一開始喜歡稱自己為祝同學,後來就是“小祝”,從沒這麽連名帶姓地。
好奇怪啊,這不符合他的一貫作風啊!
祝琴芳又看了看信封,竟然是部隊的,當然也不排除他隨手拿了爺爺的東西,只是,這筆跡,有點太刻意了,沒有以前的那樣自如瀟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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